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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两高行业信贷投入 8/15/2008 中国环境报 |
贵州省环保局、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贵州监督局日前联合下文,三部门将加强协调配合,建立一系列工作机制,实施“绿色信贷”。将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审批贷款的必备条件之一,以加大对环保、减排领域的信贷支持,限制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信贷投入,加强对企业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经济制约和监督。 “绿色信贷”是环境保护部、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为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于2007年7月联合提出的一项信贷政策。结合贵州省实际情况,贵州省省市级环保部门、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省银监局及各派出机构将建立信息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和培训检查制度,加强环境保护与信贷管理工作的协调配合。 三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中规定:环保部门应向金融部门提供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为主的各类企业环境信息;人民银行将环保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防范可能的信贷风险;银行监管部门要督促商业银行将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授信审查条件,严格审批和管理,并将环境信息使用和授信情况反馈至环保部门;各商业银行要根据环保部门提供的信息,严格限制污染企业的贷款,及时调整信贷管理,防范企业和建设项目因环保要求发生变化带来的信贷风险,在向企业发放贷款时,应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将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审批贷款的必备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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