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湖南长沙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长沙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并决定在长沙实行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收费制度。所谓超定额累进加价收费就是对超过用水定额和计划的用户,除按计量正常缴纳水费外,还应对超计划超定额部分依照相应标准缴纳累进加价水费。
据长沙市法制办负责人介绍,长沙市非居民用户的用水量占到全市用水总量的七成左右,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收费制度,是促进节约用水的一项重要措施。结合长沙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参考上海、杭州、南京等地的主要只针对非居民用户或单位征收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的做法,长沙暂时只对非居民用户下达用水计划,收取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