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26日获悉,苏州市水污染防治环保执法活动已经结束,一批违法企业被查处,其中,全市共有93家企业被立案处罚,检查中当场发出行政处理通知书55份,对75家企业提出整改意见。
上月和本月,苏州市环保局出动人员1500余人次,对全市排污企业进行了全方位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和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管理、核与辐射管理、环境应急措施等。这次集中环保执法共检查了485家排污企业,按太湖新标准,达标率为60%。
从这次环保执法检查来看,更严、更高要求“太湖新标准”的实施是苏州企业污染排放达标率低的重要原因之一,城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氨氮、总磷、总氮超标排放现象比较普遍。同时,部分企业法律意识和环境意识差,污染治理设备闲置、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其中,接管企业不按规定预处理、污水排放浓度超过接管标准的情况相对较多,直接造成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检查中还发现,污染治理技术上的一些难点,客观上使我市污染防治水平不高。污泥无害化处置问题相对突出,我市虽已通过干化、焚烧、填埋等多种途径对污泥进行了无害化处置,但处理能力严重不足,部分污泥无有效的出路,造成了不规范处置现象的发生。
苏州市环保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加快推进提标改造限期治理工作,积极促进和帮助企业整改,对查出的问题逐一落实,加强问题整改的后督察工作;按照新条例的要求,对故意偷、漏排的、屡查屡犯、长期不达标排放企业,要严查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