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城区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工作,湖北省老河口市市政公用局建立持证倾倒垃圾制度,对无清运证人员,将不予提供垃圾倾倒地点及设施。
该市市政公用局对全市各单位(社区、物业公司)办公(厂区)、住宅楼数量、入住户数、生活垃圾产量及各单位垃圾清运人员数量、倾倒地点等进行全面统计核实,给各单位(社区、物业公司)提供垃圾就近倾倒、垃圾站点合理分布、及时清运的站点环境。
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证办证范围为市区内的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社区、物业公司、医院、学校等确有垃圾产生且需清运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办证不收任何费用,各单位情况变更可换领新证。目前,已有130家单位和从业人员办理了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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