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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税:优化比加征更紧迫
11/21/2008 新京报
近日,在广州举行的中国森林城市论坛上,中科院院士蒋有绪说,居民生活在地球上作为二氧化碳的排放者,应该为节能减排付出代价,“可以考虑让市民每个月买20块钱的生态基金”。(11月19日《新快报》)。

  税收本身是一种社会政策工具,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呼吁税目的增减,本不足厚非。但是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在利用自身的影响推进某个目标时,一定要注重公众的感受,注重公平与公正。

  关于环境污染,生态税是选项之一,但是不能说目前没有生态税,公众就没有为自己的生态成本付钱,比如,我们付出的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其中就包含获得维护社会环境的能力,所以现在的生态税,实际上并不是零税负,而是包容在其他的税收中了。

  目前就存在着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税收本身的优化,使得其针对性更强,更易于达到自身的政策目标。二是公民均衡税负的基本权利得到尊重,人们的财产能够免于无节制的征收。税收本身的优化,就涉及当我们将生态税单列时,就应该将以前为了生态而概括征收的税收进行减免。

  因此,就生态税的问题,从内心里我理解,但是在当前整体税负已经较重的情况下,一定要将优化税务结构放在减轻社会税负的背景下考虑,而不是恰恰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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