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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完不成COD减排,将实行"区域限批"
11/5/2008 太原晚报
  近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省政府向太原市,下达了今年下半年减排366.16吨化学需氧量(COD)的污染减排任务。

  化学需氧量是水中的重要污染物。今年上半年,山西省化学需氧量的实际减排量为0.79万吨,与年初确定的全年1.8万吨的目标尚有较大差距。为确保污染减排目标的顺利完成,省政府根据总体目标任务,结合实际情况,将总计11128.53吨的减排任务分解到11个重点城市的45个污水处理厂。

  分解任务中,朔州市承担的指标最多,为1667.172吨,吕梁市最少,为108吨。太原市为366.16吨,排第10位。太原市的北郊污水处理厂和古交镇城底污水处理厂分别承担着172.96吨和193.2吨的任务。

  省政府要求,各市要加强对已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加快在建即将投运的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并加快配套管网的建设,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的效益。

  对未能完成减排任务的,省政府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省政府还将责成相关部门不定期对各市的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运行正常、完成减排任务好的,全省通报表扬,优先安排各类专项资金;对设备运行不正常,存在严重问题,影响减排任务的,全省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各类、各项财政性专项建设资金的安排及各类奖项的评选。

  此外,对完不成减排任务的市,省发改委、省经委、省环保局等部门对该市及辖区内各县(市、区)除循环经济和服务业以外的项目将实行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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