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陆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会员专区
[入网单位]
·长葛市盛威机械制造有限...
·无锡雪浪环保工程有限公...
·兰州连华环保科技有限公...
·杭州科盛机电设备有限公...
·煤科总院杭州环保研究所
[科研之家]
[投资之家]
[商城]
·《全国拟在建项目汇编(...
·《全国拟在建项目汇编(...
首页
环境保护部将评估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
9/12/2008 中证网
  为促进重点流域有关地方政府落实辖区水污染防治责任制,全面推进重点流域治污工作,环境保护部自2009年起,每年上半年将组织对上一年度21省区市政府执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情况进行评估。

  在10日于山东召开的全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环境保护部提交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执行情况评估暂行办法》,提出对淮河、海河、辽河、松花江、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黄河中上游、巢湖、滇池等重点流域涉及的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对《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这次会议确定,21省区市政府是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的责任主体,应将流域治污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有关治污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人应向社会公告。21省区市政府和59个重点城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制订年度实施计划,报环境保护部审核后,由21省区市政府和重点城市政府印发实施。
上一篇:我国40%国土面积列入水污染治理重点流域范围
下一篇:潘岳:西方工业化国家要为碳排放负主要历史责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中国环境报社
运营商:北京国信万豪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京ICP备05024950号